终于还是下手了!美国宣布将对中国船舶征收港口费
当地时间4月17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(USTR)正式公布了其对中国在海运、物流和造船领域所谓的“不合理做法”的“301 调查”结果,并宣布将对相关涉中船舶及更广泛的外国船舶实施分阶段的“港口费用”及船舶建造来源限制,标志着美方对全球航运业的新一轮政策干预全面启动。
这项由美国总统特朗普政府贸易代表贾米森・格里尔(Jamieson Greer)主导的政策明确指出,不仅对中资航运企业、在中国建造的船舶施加费用,还首次将政策扩展至所有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,以及未来对LNG船的建造来源提出限制要求。根据官方文件,措施分两个阶段实施:第一阶段,对中资船东和航运经营公司征收基于净吨位/每次美国港口挂靠的费用,之后逐年递增;对中国建造的船舶按净吨位或集装箱量征费,也将递增(针对的是不限国籍的航运经营公司);对所有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按其运力征收港口费用,以激励美建替代船型。第二阶段,开始限制外国船舶运输LNG的权利,逐步在未来22年内扩大限制范围,以鼓励美国本土LNG船建造。
尽管第一阶段为期180天的过渡期内暂不收取费用(设定为0美元),但USTR明确表示这项“有针对性的行动”意在“重建美国造船能力,削弱中国主导地位”,同时“对中资企业发出市场信号,敦促美国产业做出应对”。
此次措施源于2024年3月12日由五家全美劳工工会联合提交的“301 调查”请愿。这些工会包括美国钢铁工人工会(USW)、机械师协会(IAM)、锅炉工人协会(IBB)、电气工人协会(IBEW)以及海事工会部(MTD),他们指控中国“通过国家干预、政策倾斜等方式主导海事、物流和造船产业链”,对美国相关产业形成 “系统性排挤与安全风险”。最终,美国贸易代表认定:中国对这些产业的“主导行为”构成“不合理做法”,并“对美国商业构成负担与限制”,因此需依《1974 年贸易法》第301条采取对等行动。
USTR在最终报告中指出,中国政府通过非市场化手段:排挤外国企业与市场导向型公司;加剧对中国供应链依赖,降低美国经济与国家安全韧性;降低美国企业在本土船厂与海运行业的投资动能。美方认为,这种结构性控制和以国家为主导的发展路径“在本质上不符合自由市场经济原则”,因而构成可诉对象。
虽然USTR强调其措施“旨在恢复公平市场秩序”,并“尽量减少对美国出口商的影响”,但业界普遍担忧,此类逐年递增、范围广泛的港口费用机制,可能造成全球船东、航运运营商(航运公司)在船型部署上的高度不确定;汽车海运与 LNG 运输业务成本大幅提高。
4月18日,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。有记者就特朗普政府表示将对中国建造船只加征“港口费” 一事提问。对此,林剑表示,征收“港口费”,对货物的装卸设备加征关税措施损人害己。我们敦促美方尊重事实和多边规则,立即停止错误的做法。中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。